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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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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冷眼看着。十六岁,一个充满叛逆的年龄,梅维斯对嘲弄她的人施以蔑视的眼光,似乎这样就能把单方面的排挤变成互相的轻视。在全世界都与她作对的时候,她反而生出一种豪情壮志的高傲来:这群软绵无力的蠢猪!

到了庆功的夜晚,白天无精打采的大人们却兴奋了起来。

狩猎庆典,重头戏从来不是纪念征服自然的狩猎,而是夜晚的狂欢。

大厅的长桌摆满了紫罗兰、百合、雪钟花和瓶插睡莲,烤鹅、熏火腿、苦菜和百里香烤出的鲱鱼、塞着苹果的烤全羊、柔软的白面包和深红的葡萄酒,雕花的银盘里盛着名贵的绿葡萄,一排银烛台上的三根蜡烛彻夜燃烧着。女人们在餐桌上高谈阔论,显耀着她们高贵古老的姓氏和庞大的财富,仿佛任何一个都把握着这座小城的命脉;男人们优雅地端着酒杯啜饮,绵里藏针的互相吹捧着对方的衣饰,像一只只开屏的孔雀一样炫耀着自己的身材、智慧和美貌。

她看到母亲端着一杯葡萄酒,在和一位漂亮的男人调情。那男人金发碧眼,生得像小鹿一样美丽,似乎是审判长查理家的幼子。

她知道自己的母亲安迪受够了自己对平民太过泛滥的同情心、对庶务的不擅长和不够优雅的举止,也有意在这场庆典中找一个新的恋人,生一个新的孩子继承家业,到时候她只需要辅佐自己未来的妹妹。

母亲的美貌、智慧和文雅让她在相亲市场上简直如鱼得水。谁不想找一个美丽优雅的恋人,以满足自己年轻无处燃烧的爱火呢?

梅维斯倚在大厅前的柱子上,冷眼望着大厅里各怀心思的女女男男。

狩猎庆典是有史以来(尽管这历史十分短暂)就存在的节日,和所谓的丰收庆典一样,尽管真正与自然斗争着的平民在这一天仍然在饥饿和劳苦中挣扎,但举办它们的上等人依然怀着诚挚的愿望,庆祝着人们走出灾难,重新征服自然,获取自然馈赠的喜悦,然后尽情享用那些自然馈赠的美味,以及在酒饱餐足后的后院和客房里发生的、与月桂叶、凌乱的鸢尾花瓣、掉落的手帕相关的隐秘的爱情。

梅维斯已经十六岁了,刚好算是成年。她生有高贵的黑发黑眼,白皙的漂亮面孔和高挑匀称的身材,在马背上射箭的英姿虽然不被老古董般的大人们欣赏,却凭借那生机勃勃的攻击性成为无数少男心许的对象。

但梅维斯从不在意这些,甚至厌恶这样的时刻。那些白日里衣冠楚楚的人们在这个夜晚露出的兽性,浑身沾染的草叶花汁混合着香水的气味,都给她带来一种逃不脱的窒息感。

拒绝掉子爵家那个小少爷带有桃色意味的暗示,她拍马离开了弥漫着酒气和香味的庄园,到附近的森林里透口气。

那是六月的十五日,澄圆的月亮掩映在树影和云雾之间,在森林里遗漏下微弱的清光,宛如一线一线抓不住的沙子,照在她身上,一片如云过影的冷光,侧脸投下模糊的阴影。

她随意地坐在马背上前行,哒哒、哒哒。树影婆娑,夜枭的叫声间或从树林深处传来。

在那样黯淡的光线里,转过一棵水杉,她见着一张满是血污也遮不住美丽的脸。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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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莺的过去03

她的眉骨如山峰般挺秀,那双眼睛仿佛是群山怀里睡着的一面镜湖,在烟岚将息的暮色里颤动着暗绿色的柔波。她似乎受惊般看过来,与梅维斯四目相对。

梅维斯一时震住,撞进那双仿佛有千万重迷雾萦绕的眼里,竟然不敢往前。

她在哭?

梅维斯顿了顿,抬步走近,才看清那不是眼泪,是月光照在她眼里映出的波光。

这是个金发碧眼的女孩,约莫十四五岁的年纪,浑身都是血,奄奄一息地倒在地上,似乎已经失去了行动能力,一双眼睛却还紧紧地盯着她,辨不出情绪。

安达斯城处在大陆南方,这片区域的人类以金发碧眼为主,相传在史前这里是某个国家的政治中心,因此在面对其他人种时,这里的人们会有种贵族后裔的高傲感。就在不远处的庄园里,里面的人几乎八成都是金发碧眼。

女孩皮肤白皙细腻,金发柔顺光滑,贵族特征那样明显,但梅维斯却从来没见过她。

她是什么人?

梅维斯看多了话本,此刻觉得自己仿佛卷进了什么阴谋之中,一时间家族内斗、政治倾轧、各种猜测不断涌出。

只是无论如何,当前的情况,梅维斯做不出见死不救的事。

她上前一步,想检查女孩的情况。只是才迈出一只脚,女孩就猛然受惊般盯紧她,似乎试图用眼神将她逼退。

但她已经顾不上女孩的眼神了,因为她看见了一些超出理解范围的事。

一双尖耳朵。

梅维斯不是读不起书的平民,才十六岁的她已经上过完善的历史课和政治课。奥尔大陆上有三个公国,以发色划分了三个基本人种,但没有人类会有这样的尖耳朵。

犹豫之间,女孩依然警惕地盯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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