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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萧十三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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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十三郎

李邕少年即成名,后召为左拾遗,曾任户部员外郎、括州刺史、北海太守等职,人称“李北海”,故张瑄有“李北海”之称。

李邕的书法在唐乃是一绝。时议云:“论诗则曰王维、崔颢;论笔则王缙、李邕;祖咏、张说不得预焉。”

李邕是张瑄前世比较推崇和熟悉的盛唐人物之一,此人风流倜傥才学过人,又写的一笔好字,只是晚年遭人暗算,被李林甫定罪下狱被酷吏活活打死,下场之惨,无与伦比。

不成想李邕惨死,他的后人孙女竟沦落至娼门。

张瑄心下欷歔,叹息道,“海内此亭古,历下名士多……君不见李北海,英风豪气今何在?君不见裴尚书,土坟三尺蒿棘居。李公为张瑄敬仰之先辈,不想李家小姐竟……真是造化弄人!”

“小女子命苦,不敢怨天尤人……”李苏苏面色幽怨,垂首哽咽起来。

崔焕等人闻说李苏苏竟是李邕之孙女,也吃了一惊,相继起身望着李苏苏和张瑄以及那青年侠客三人,迟疑着没有上前来。

而那一旁的青年侠客却起身来亦是眼圈微红,眼眸中投射出万千呵护的爱恋之情。他忍不住上前一步,声音嘶哑而低沉,“苏儿,随某去吧……离开这长安,自此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任他什么朝廷王法,都奈何不了咱们……”

李苏苏缓缓抬头望着青年侠客,明媚的眸子里泛着淡淡的泪光,却是毅然摇了摇头,“奴不能去,十三郎。家祖一世清名,被奸佞所害,奴家上下死的死堕入娼门的堕入娼门,奴家姐妹二人都在乐籍,奴或可与十三郎一走了之,可奴一走,小妹必受牵连……”

十三郎脸色涨红,恨恨地跺了跺脚,无奈而无力地背过身去。

李苏苏是怡心园的当家花旦,乐籍在教坊司,身价很高。要想从良,不仅要付出大笔金钱,还要疏通关系从教坊司脱了籍才成。而十三郎虽是高来高去仗义疏财的侠客,却也拿不出百多贯钱来为李苏苏赎身,且无力为李苏苏脱去乐籍。

以他的性情,还出什么钱赎什么身,直接带了李苏苏强行离去,只要离开长安,便是龙入大海,自此逍遥自在还管它什么乐籍不乐籍。

十三郎自打年初起见了李苏苏,对李苏苏一见钟情,两人私下交往,感情甚深,可李苏苏却一直不肯同意跟他“私奔”,主要的原因便是李苏苏的妹妹李秀秀同样隶属教坊司,在宫内做了舞姬。

如果李苏苏“非法”出走,肯定要连累李秀秀,一个搞不好,就要被处死。

李邕被杀之后,大部分李家人在流放中惨死,唯有李苏苏两人因为颇有姿色而被充入娼门。满门皆灭,只剩下两姐妹相依为命,李苏苏焉能放弃自己妹妹而独自出走?

纵然姐妹俩终生陷于娼门以卖笑为生,也强似丢了性命。

十三郎无奈,只得滞留长安,每日里暗里护卫李苏苏,凡有强行要对李苏苏不轨、夺她身子的嫖客,他定然会仗剑出手。好在李苏苏是怡心园的头牌,园里也保护着,非贵客不接,只卖艺不卖身,两下里倒也暂时相安无事。

但谁都知道,所谓卖艺不卖身只是一个自欺欺人的幌子。既然身入娼门,还想保住清白的身子,简直就是痴人说梦。早晚有一天,李苏苏也会像其他的妓女一样,被破身沦为人尽可夫的普通妓女。

十三郎心急如焚,如果不是秉承师训自视清高,他说不准早就于某夜潜入某富贵之家,做了那梁上君子,弄得大宗钱财来为李苏苏赎身。

赎身还相对容易一些,只要有充足的钱,哪怕是买下怡心园所有的妓女都不成问题。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脱籍。不是谁都有能耐从教坊司为娼妓脱籍的,何况李苏苏还是那种名气比较大的——诸多官僚权贵饮宴时常要招引的招牌名妓。

因此,有能力为李苏苏脱籍赎身的人,李苏苏不愿从之,而想要从良下嫁的十三郎,虽是高来高去的豪侠之士,却无能力为其脱籍。

李苏苏日日自怨自艾,与十三郎情意越深,这心里就越是痛苦。

……

……

见十三郎与李苏苏情浓之际却异常凄惨,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张瑄几个人心里其实也颇戚戚焉。

有心相帮却又无可奈何——譬如对于崔焕来说,钱财不是问题,找人疏通关系为李苏苏脱籍亦不是问题,但他作为世家嫡系公子,将来还要传承崔家偌大家业,如若为妓女赎身必然污了清名。

况且,崔琚也绝对不会同意崔焕为一个名妓赎身脱籍。虽然这种事情在这个时代司空见惯,但对家风严谨的名士高门来说,这事还是做不得的。

偶尔饮宴狎妓或不算什么,还可称风雅;若与妓女有了真牵扯,便万万不能。

张瑄的情况与崔焕基本类似。因此,之前的浪荡子张瑄尽管留恋花丛,却从没有为中意的妓女赎身带回家去或养在外宅。

“十三郎,你去吧。”李苏苏幽幽一叹,两行珠泪悠然而下,“三位公子,请上座,苏苏继续为公子们抚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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