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灵魂,那里有很多哦,每一个都让我很想收藏。”
说到这儿,她幽幽地叹了一口气:“可惜了,他们没有从前那些人那样容易受到诱惑,尤其是……唉,真是的,不死难道不好吗?”
最后一句,也不知道是在问谁。
赫尔淮斯微微偏头,躲开了一朵飘过来的黑色花朵,无奈地说:“不死是诅咒,您也不是没有试过,上当的蠢货比聪明人多太多了。这么多年了,您还没有玩腻吗?”
死亡笑了,她这会儿倒是很像一个少女了:“我偶尔也会感到无聊嘛。”
笑了一会儿后,她咳了一声,收起短暂的笑容:“赫尔,天堂与地狱的圣战又要来临了。”
赫尔淮斯在心里翻了一个白眼,心想:又来?你们不累吗?
“这次圣战一旦展开,短时间内是不会结束的。他们的战场不会波及到主纬度的地球,这期间的亡灵都会前往冥界,你要做好准备。还有,你要小心他们把战场扩张到冥界附近,介时……你可能不得不参战了。”死亡嫌弃地撇撇嘴,“天堂是越来越迷了,好好一个大天使,还上帝的左右手呢,说疯就疯了。你千万要离那个加百列远一点,谁知道他又会干什么,指不定哪天就把你也拖下水了。”
加百列?
赫尔淮斯回想当初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见到加百列的时候……哦,那个时候他的注意力都在拉斐尔身上,倒是没怎么注意到他,只记得对方似乎是一个很沉稳的天使。
时间真是可怕啊,好好一个大天使……啧。
赫尔淮斯乖乖地点头:“您放心,我会小心的。”
死亡满意地拍拍他的手背:“你新创造的低位死神还不适合离开冥界,这次去地球,你可以看看有没有合适的人选。”
赫尔淮斯颔首称是:“我正有此意。”
第4章 初到哥谭
哥谭的深秋很冷,每年都是这么冷,这座城市很少有晴天,和她隔壁常年晴天的大都会简直是完美又心酸的对比。这里的建筑是典型的哥特式风格,你可以说她酷炫,可以说她复古,也可以说她黑暗。哥谭就是这样的,百面千面,都离不开“黑暗”两个字。
她是全美犯罪率榜首,是纸醉金迷,也是群魔乱舞。
这里有臭名昭著的超级反派,有视法律为无物的黑帮组织,也有游走在官方外围的法外之徒,更有从天空中滑翔而过的黑色魅影。
但奇怪的是,即使是这样危险的生活环境,也没有多少人试图离开这座城市,这座城市的人还格外地排外。
话说……
蝙蝠侠揍起人来是越来越狠了。
……小丑杀死了他的罗宾。
彩色的罗宾鸟变成黑白色了,不杀人的蝙蝠险些拧断罪犯的脖子。
那只蓝色的小鸟回来了!
……哦,可怜的蝙蝠。
有谁看见那只彩色的罗宾鸟了?
——他已经变成黑白色了。
死了……
小丑杀死了罗宾。
……
接受部下建议,伪装成普通人的赫尔淮斯抱着一只黑白的小奶狗,漫无目的地走在哥谭的大街上。他在自己的真实面貌上套上了一层伪装,棕色的短发,黑色的眼睛,杏色毛衣,蓝色牛仔裤,黑色帆布鞋,是那种扔进人群中就找不出来的普通人模样。
一进哥谭,他就听见了这里低声的细语,喃喃不可闻,轻微得仿佛是风从耳边拂过。
——这是这座城市的声音。
魁梧威严还有点狰狞的刻耳柏洛斯为了和主人一起来人间,它做出了巨大的牺牲——
它变成了一只哈士奇小幼崽。
并不知道哈士奇拆家和二属性的刻耳柏洛斯指着一只成年哈士奇亡灵,说:“只有这样的配色和样貌才勉强能做我的伪装!”
知道了什么却不敢说话的低位死神们:“……哦。”
赫尔淮斯:总觉得哪里怪怪的,是错觉吗?
死亡建议赫尔淮斯先体验一下人类的生活,虽然她的原句不是这个,但意思差不多。赫尔淮斯也挺好奇哥谭的蝙蝠侠布鲁斯·韦恩是什么样的人,为什么这个人会让天堂和地狱都束手无策,还有那个被死亡称赞的正义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