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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最怜天上月,一昔如环,昔昔都成玦。
终究是月圆时少,月缺时多,人事亦如此。
元宵节的客栈生意本该冷淡,人们不是在家中团圆,就是相携看灯,就算想吃点东西歇歇脚,街边的茶水铺子、点心摊也足够了,谁会在这个时候上客栈来?
偏偏京城的客栈永远是忙碌的,这里有太多的游子,为了前程离家来到此处,不得团圆。
不过近日客栈里的人多也去看灯了,只有寥寥数人坐在大堂中用饭。
一个人却放着大堂中宽敞明亮的地方不坐,独自坐在角落里,叫了一叠牛肉、一碗花生,一壶酒,慢慢地喝着,他只叫了一个人的份,显然并不打算与人共饮。
他本就没什么朋友,也习惯了寂寞。
因为他是个残疾的侏儒,他驼着背,弯着腰,无论在什么人面前,都直不起来,所以他脾气古怪,也不喜欢旁人看自己的眼神。
无论是嘲笑,还是同情,都不喜欢。
他只想自己一个人呆在角落里,寂寞也安静。
直到林诗音走进来。
早得了吩咐的小二对这位小姐说了几句话,向她指了指角落里的人,林诗音便走了过来。
在见到找自己的人时,她的神情有点惊讶,不是惊讶于对方是个驼子,而是因为她曾经见过他,在李园,当时他跟在另一个人的身边。
林诗音似乎知道他为什么要见自己了:“孙二先生,您怎么在这里?”
对方神态平静,请她入座后,淡淡开口道:“当不得一句先生,小姐唤我孙驼子就是,这几年我在李园后的弄堂里开了个小店,小姐并不往后墙外走,所以未曾见到我。”
林诗音知道那边,李园的院墙很高,座位朝阳,高墙难免遮挡住阳光,这使得后墙外的巷子阴暗泥泞,早年姨父想把那边的路修一修,可那里的人依靠着园子生活,要修路就得把他们挪到别处去,过些日子,道路通畅了,就会有更多人来落脚营生,后面的地方又不属于李家,到时候,这些个穷苦人家就只能另寻出路了。
多番考量后,姨父终究没有动那边的路。
高墙的阴影下,也有人在日复一日努力地生活着。
因为道路难行,林诗音的确从未往那边去过,想到这儿,面上露出几分愧色,孙驼子却道:“林小姐不必如此,我在那儿开店倒也清净,日子也还过得,小姐虽然锦衣玉食,可这几年心中的苦楚,只怕连过下去,都觉艰难。”
林诗音自嘲地笑了一声,那两年的忧郁哀怨像苦药,她就像那熬药的罐子,如今虽然已经停了火,也不再熬着,苦味难免残留,这让她的气质越发清冷幽柔,任何人见到她,都会忍不住放轻脚步、放低声音,害怕惊扰到她。
可孙驼子知道,在这清丽高贵的外表下,她还有一颗炽烈的心,否则她不会做出逃婚这样惊世骇俗的举动来,彻底绝了自己和龙啸云的姻缘。
也是因为她这样的举动,孙驼子才决定来见一见她。
他本以为林诗音是一个承受不起风雨、也做不了决断的闺阁女子,因为未婚夫的改变而心生怨恨,嫁不了爱的人,就嫁给爱自己的人,终究把自己的命运托付于人,寄希望从别人身上获得幸福,这样的柔弱女子,自己又能和她说什么呢?
直到李园内举办婚礼,他远远见到一个白衣女子拉了新娘坐在高处的屋顶上,然后两人一起离开了。
新娘子在成亲当天跑了,过了几日,李寻欢也跑了。
他越发担心起这件事,虽然后来打听到,有个白衣女子在那一日追出了城外,还给李寻欢递了什么书册,但他依旧不能确定,那就是自己要守着的东西,偏偏林小姐自那以后又搬出了李园。
他踌躇起来,自己是该守着李园,还是去守着林小姐?
就在这个时候,父亲带着小红来见他。
孙驼子饮了一口酒道:“我来见小姐,是想问,你是否已经把东西交给了李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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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二儿子是个倔强的孩子。”
孙白发看着孙女开心地提着兔子灯去看别的花灯,乐呵呵地笑着,但提起自己的另一个孩子,他还是忍不住叹气:“他生来与常人不同,非要说,这是我和他母亲对不住他,没能给他一副好的身体。虽然家人能温暖他的心,可外面的人不是家人,他难免要受伤,别人不能尊重他,他便要自尊,所以他重信诺,重义气,脾气火爆,用这些撑着自己的身板,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以孙白发的智慧和地位,只有他引导着别人,劝解着别人,他自己的心事很少对人说,因为他已足够通透,知道很多事本就无解,说出来也就是让愿意倾听的人一起烦恼罢了。
顾绛却是个没有烦恼的人:“这不算是一件坏事,一个人活得坦荡,哪怕脾气火爆一点,吃得苦头多一些,也好过扭曲了性情,没有一日真正的安宁。”
孙白发点头道:“是,所以我对他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