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没有熬得太过。
程巷低头看了眼自己的手:
是她关了火?是她把砂锅挪到了一边?
不应该啊。
手机响起,程巷看了眼屏显, 是乔之霁打来的。
“喂, 乔总。”
“你刚才给我打电话?”
程巷一怔:“没有啊。”
“你打给我,接通了, 但不说话。”
程巷心头一跳。
“等等, 你先别挂。”
她从通话界面里切出来,发现刚刚的确有一通拨给乔之霁的电话,显示通话时间为23秒。
程巷微一抿唇。
拿起手机, 复又凑近唇边:“嗯, 我看了通话记录。看来是我忘了锁屏,不小心打给你。”
“没什么事?”
“嗯, 没有。”
乔之霁挂了电话。
程巷收起手机,一手撑着流理台站了会儿, 脑中想着事,另一手顺手拿起一旁的瓷勺,下意识盛起一勺粥喂进嘴里。
“啊烫烫烫烫……”程巷咬着自己的舌尖。
放下瓷勺坐回沙发边, 捞过一个抱枕塞在怀里,又开始咬自己的指甲。
刚才这个电话,很明显不是她打的。
按理说, 她应该觉得毛骨悚然。但现在,她只想大笑——哈哈哈哈哈,我真是穿越题材的女主角诶,后续还有这么复杂的剧情呢!
疯了她。
既然电话是打给乔之霁的,那么很显然,刚刚占据这具身体的灵魂,是余予笙。
程巷咬着指甲再次确认了一件事:余予笙想要夺回对这具身体的控制权。
余予笙一度服药,主动选择了放弃,现在想法的转变,大约是从见到乔之霁开始。
程巷咬着指甲又想:她刚才根本没经大脑思考,就对乔之霁说了假话。
她没想办法暗示乔之霁,刚才那个电话是余予笙打的。
根据这几次晕倒的经历,她发现,只要她灵魂尚在这具身体内的时候,余予笙是做不到完全操控这具身体的。
余予笙用尽全力给乔之霁拨出一个电话去,也只停留在了无声的23秒。
她对乔之霁说不出话。
就像程巷永远说不出自己是程巷一样。
程巷停下咬指甲,垂眸看,指甲被自己咬出一个小小的缺,她顿了顿,继续咬。
她发现自己本能对乔之霁撒谎,是因为她意识到了一件事:
如果余予笙的灵魂要重回这具身体的话,就意味着她的灵魂,得从这具身体里先出去。
可她遭遇了重大车祸,她的身体早已损毁了。
若她的灵魂从余予笙体内出去,又该去哪?
她是因为跟余予笙恰好有许多灵魂共振的时刻,才能穿进这具身体内的,又不可能随随便便再穿进另一具身体内。
那……
她放弃咬自己的指甲,丢开靠枕,将笔记本电脑拽到膝头打开。
在搜索框里敲下几个字:灵魂失去肉身后能在世界存在多久?
哈,她又想笑了。她一个唯物主义价值观下成长起来的大好青年,她在搜什么啊她?
按过往老一辈的说法,灵魂飘荡七天就得玩完。
可显然不是,因为她是在人间游荡了一年,才穿进余予笙的体内。
对世间尚存眷念的魂灵,显然能存续得更久。那什么,如果要用科学来解释的话,大约是电子磁场更坚强的缘故。
她往后翻了好几页,在一个神神叨叨的论坛,翻到一个网友的回复:777天。
是、是不是啊?
那按这个说法的话,余予笙的魂灵也飘不了多久,岂不是终有玩完的一天?
但不要慌,这位网友好像是个江湖郎中,有另名网友说自己高血压,他让人家别吃降压药,每天早晨七点对着太阳升起的方向,摆出一个青蛙起跳的姿势,运气,用丹田里的气大喝三声:
“呵!”
“呵!”
“呵——!”
据说包治百病。
程巷:……
一听就是胡说八道!那这人胡诌的什么777天,肯定也是假的!
程巷丢开笔记本电脑,将抱枕拽回怀里,这次没咬指甲了,就抱着靠枕愣神。
她开始有点怀疑自己了。
从小马主任就说她:“我这闺女吧不算多聪明,就一点,心眼好。”
她因为不小心踩到蚂蚁哇哇大哭过。
也在青椒肉丝味儿的写字楼里拿着微薄工资时,坚持不懈的买猫粮来喂流浪猫。
当然,小时候扶老奶奶过马路这事就不算了,那是为了写作文。
总之,她一直觉得自己心眼还挺好的。
但当她发现余予笙开始同她争夺这具身体的控制权时,她还是下意识选择了隐瞒。
她抱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