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笑着说:“不可以哦,只有类类有资格穿它。”
我又去抱二哥,软着声音,试图说服他:“二哥,我最喜欢你了,你替我穿好不好?”
二哥没说话,看了眼爸妈,眼睛里好像有一点点难过,但是他推开了我,说:“类类穿这个更合适。”
三哥站在人群外,冷声开口:“我替类类。”
“不要!”我一口回绝他,缓缓站直身,侧身看他,勾起唇角对他笑了一下,说:“只有你没资格替我哦。”
三哥愣了一下,皱眉看我。
夜幕降临了,山上响起了奇特的信号声。
家人们对视一眼,微不可见地点了点头,妈妈笑着对我说:“类类,出去玩吧,我们很快就会去找你的,玩得开心。”
我乖巧地点头,凝望着温柔的妈妈,弯着眼睛说:“好,如果你们找不到我,我也会去找你们的。”
所有人都没说话,没有家人回应我。
他们沉默地目送我出去。
走出家门,只有三哥跟在我的身后,我低着头,慢慢数着脚下的路,从一数到十,脚交轻旋,扬起唇,充满期待和希望地转身看。
没有人走出来,门口空荡荡。
看来,我真是……太没用了。
所有地方都有人,他们来到了街上,漫无目的地闲晃。
今天是阴天,天上有雷声滚动,我抬起头,一道闪电照在我的身上。
与闪电并行的,是从山顶投下来的刺目光束。
我睁开眼睛的时候,三哥站到了我的面前。
同时,身后一只手把我拉入了人群,飞快扯下了我身上的白袍。
是熊,手上拿着我送给他的泥塑娃娃。
他的身上多了很多新伤,我给他处理的伤口的速度比不上他受伤的速度,这让我有点难过。
曾经郑锵问我,觉得变种可怕还是人类可怕。
我觉得应该是人类可怕一点吧,看,简直要把人生吞活剥了。
数不清的人影如同蚂蚁一样向三哥涌来,把他淹没的时候,我恐惧地颤抖起来。
这个世界上真的有比我的爸妈和两个哥哥更加无聊的人,山顶那位首领喜欢看猫鼠游戏,这个避难所里的人不如说是他养的一群小宠物。
或许末世真的很无聊,要做一些事情来取悦自己,就像大哥和二哥平时做的那样。
宠物的笼子是允许进入,但是出不去的,避难所入口的通道正在下降,那是唯一通往外部的路,沉下去后,这里只剩下一个孤岛,四周都是悬崖。
由几十个精挑细选出的人穿上白袍,在这个孤岛上躲藏。
抓到他们的人可以成为贵族,献祭他们的人可以成为贵族。而原来的贵族,如果无法抓到他们,就会变成奴隶。
这是熊告诉我的,在那个溪水边,初见时,他告诉我了很多关于这里的秘密。
我很喜欢熊,他有惊人的艺术天赋,而他,只有十岁。
他出生于末世那一年,婴儿时期发生异变,爸妈都为了保护他死掉了,幸运的是他太弱小,也太笨了,没有人惧怕他,他成了所有人的消遣,他们想——看,变种算什么,我可以随意打骂他,我才是最强大的。
如果这个游戏只是这种程度就不好玩了,这简直对老鼠太不友好了,生存的规则可以相对不公平,但是游戏的规则必须是公平的。所以我仔细思考了这个游戏的规则,发现了一个有点在意的事情。
好像没有人知道山顶住着的首领穿着什么。
三哥杀人的动作很利落,也非常有观赏性,他是我见过最强大的人。他挡在我的面前,就像从小到大每一次做的那样,在怪物口中一次一次救下我。我的三哥,从来不是懦夫,傅越是个英雄。
我是个骗子,欺骗了三哥一点小事。
他讲的那个故事,其实我知道完整版的,比他知道的还要多。
比如,三哥被杀死的时候,懦弱的小王子其实就躲在角落里看着。
家人们在逃难的过程中,杀掉了好心收留他们的老爷爷,那时小王子很饿很饿,快要晕倒了,老爷爷把自己的粮食留给了他,饿得蜷缩在角落里时,被爸爸割裂了脖子。
小王子很害怕,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把那一点粮食囫囵塞进了嘴里,混着轻微的霉味一起咽了下去。
避难所被一群从监狱里跑出的囚犯占领,所有人都被奴役,没有办法生存,但是囚犯的首领有一个很奇怪的嗜好,他很喜欢玩弄漂亮的小男孩儿,真的很恶心。
家人们商议着把小王子送给他,用来换取他们在人群中安定舒适的生活,讨论这些时,小王子就缩在老爷爷死掉的角落里看着他的尸体发呆。
三哥与他们发生了剧烈争吵,他坚决不同意他们伤害弟弟。
但是已经晚了,地下避难所里来了访客。
那个长相丑陋的囚犯来到这里,傲慢地说:“我来验验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