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3 / 3)
浑厚刀意的加成,二者缺一不可。
某刀之魂,天地间仅此一个,在百年前随着主人周峰的死亡也消散成碎片。
碎了魂的某刀,威能虽然大减,立地飞升功能不复存在。但是某刀之魂的碎片,依旧是练刀用的首屈一指的顶尖材料。
普通凡刀的炼制过程中,只需要加上一点点某刀之魂的碎片,都能立刻变为众人哄抢的上品宝刀。
且不说这魂不魂的有什么用,单是某刀的魂陪了周峰那么久,他就舍不得遗弃。
此刻周峰正坐在金都城的小酒馆里等待破晓前的最后一线暮光锁进刀鞘,来人间三年春秋,他除了隐姓埋名低调的打探某刀之魂的存在之外,也在日日孕育某刀之体。
三年的勤恳只棋差一招,只再添上今日的暮光就能臻于圆满。
他修的是至上无情刀意,需要日日以暮光温养锋刃,才能显露出最加锋利的刀芒。
相隔不远的金都城偏郊,桂子飘香十里的尽头,有座二层竹楼,小巧精致,别有风趣。
最为稀奇的是,远远看过去是一番景致,可临到跟前儿,睁眼一瞧,空空如也,只是片不生寸草的空地罢了。
大家都说那竹楼里住着的,是那只在天上有,不曾下人间的仙人。
诶呦,诶呦,那仙人不还是下人间来了。竹楼这不就是在人间里嘛!
金都城熙熙攘攘的酒楼里,一个嗑瓜子的行脚客翘着二郎腿,听说书的老人闭着眼睛瞎扯。
听的人都一拍大腿,这老头说的前言不搭后语,估摸着以前的说书也是信口开河,忽悠人,为了赚银子的。
白发老头无奈的轻轻叹一口气,如今世界上,哪里还有那风清月白的剑仙呢。
天下大势,无不是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片土地分崩离析得太久,以至于濒临聚合的苗头刚刚窜起火星,就被寒霜一样的剑光冻了个彻底,没人不胆战心惊。
传说仙人有排山倒海之能,翻天覆地之势,一个挥袖就能倾覆一个国度。
世界上出现了如此的大人物,谁能独善其身?
可自从婆娑剑仙玄柘的道侣,在他飞升当日身归天地后,那仙人就消失了。
大家战战兢兢了没多一会,就发现剑仙是个不顶用的,死了老婆之后一蹶不振,只在一个角落里隐居,不怎么见人。
百年过去,你平庸,我也平庸,领头的人跟死了没区别,知道他在哪儿呆着,呆着就呆着,反正也不出来。
堂堂一代郎艳独绝的谪仙人,如今都已经沦为酒后杂谈的笑话。
没人知道,剑仙玄柘不能说入魔,也差不多算半个疯子了。
可此等秘辛,又怎能为外人道。
竹楼,三尺冰封。
遥遥站着个白衣胜雪的男人,眉眼艳丽,虽美的极致,却因身上那种与生俱来的仙气冲淡一些,五官恰到好处的精致。
谪仙般的人手上,掐着个纤细的脖子,有血滴滴答答沿着手骨往下滴,汇成一个小小的血坑。
你说,有他的踪迹了?白衣人的声音看似不慌不忙,可要是仔细听,能听出细微的颤抖来。带着某些说不清,道不明,孤注一掷的东西。
就就在金都城的边境客栈,剑剑仙!那人还没来及把话说完,就咽气了,死不瞑目。
玄柘恍然的撒手,任由沉重的尸体横在地上,他沉浸在无边的回忆里。
这些年来,哪儿哪儿都没那个黑影跟着,旁人做的云吞面总也不是那个味道,熏香里没有那股混着冷铁的味道,周峰
怎么可能习惯,怎么可能,就一剑那样杀了他?
金都城一百年了,足足有,一百年了。
玄柘勾起唇角,眯着眼睛伸出手,刚杀完人的那只,还带着血。对着高高天空上的太阳,光线穿插在指缝,骨节分明。
可他只能觉察到深入骨髓的寒冷。浑身克制不住的战栗被他强行压制住,几乎是瞬时,就化为一道流光,去到金都城。
说是流光,可毕竟手忙脚乱,又做了些见不得光的事儿,玄柘赶到时,已经是三天以后了。
三天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可要发生什么了不得的大事的话,时间倒也够了。
大消息大消息,婆娑那个剑仙可算出了他那竹楼了!
一个书生还背着书篓,也没见读书,八卦事倒是喜欢凑热闹。
是吗,是吗,自从他死了老婆之后,就一直在那竹楼里带着。我也听说,今晨有人路过时发现,人去楼空,结界都拆啦!
旁边有个伙计兴致勃勃搭腔,扔一根筷子在桌子上,敲出音律来为这惊天新闻伴奏。
就是在这金都城的客栈里,来往的人们聊的眉飞色舞,恍若身临其境,像也见了那剑仙的传世风姿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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