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3 / 8)
人”,避免用“朕”及“上谕”字样,免得刺激国民公意;第二,不说“不得已而允如所请”,只说张勋“率领军队,入宫盘踞,矫发谕旨,擅更国体,违背先朝懿训,冲入深居宫禁,莫可如何”。
这个将一切责任推到张勋头上的原则,是段祺瑞早就与他的智囊们商量好的不二法门。所以早在马厂誓师时,梁启超执笔的讨逆檄文中,便对张勋作了丑诋。他说:“该逆张勋,忽集其凶党,勒召都中军警长官三十余人,列戟会议,复叱咤命令,迫众雷同。旋即挈康有为闯入宫禁,强为拥戴。世中堂续叩头力争,血流灭鼻,瑾、瑜两太妃痛哭求免,几不欲生。清帝孑身冲龄,岂能御此强暴?竟遭诬胁,实可哀怜。”远比陈琳讨曹操、骆宾王讨武则天的檄文来得肆无忌惮。
但想不到有冯玉祥代表“北洋军界全体”,要求驱逐溥仪的通电发表。段祺瑞、徐世昌想一手掩盖天下人耳目,已不太可能。除了清室必须保全以外,复辟的祸首,就不能不办了。
于是继七月十七日“据内务部呈称,准清室内务府函称:奉谕‘云云’等情,此次张勋叛国矫挟,肇乱天下,本共有见闻,兹据呈明咨达各情,合亟明白布告,咸使闻知”这一道由“国务总理段祺瑞”具衔的“大总统令”以外,第二天又有一道“惩治复辟祸首”的命令。
命令中说:“除张勋已于六月褫夺官勋,明令通饬严缉,及雷震春、张镇芳、冯德麟,于十五日分交法庭,依法严惩外,所有此次同谋造乱之康有为、刘廷琛、万绳栻、梁敦彦、胡嗣瑗等,均着京内外军警长官,一体严缉惩办。其实被罔胁者,一概从宽免究。”此时除康有为在美国公使馆,万绳栻在法国医院以外,刘廷琛已潜回老家,胡嗣瑗本在冯国璋幕府,覆巢之燕,重回故垒。梁敦彦亦列名祸首,令人不无意外之感,而实在并不冤枉。
此人字崧生,广东顺德人,与唐绍仪同学,都是曾国藩所遣派的“留美幼童”出身。但除了英语说得跟美国人一样以外,别无所长,所以虽在袁世凯时代当过外交总长、交通部长,但当过就算了。外交界、交通界都当没有这个人一样,有事从来都不曾想到过他。
因此,当张勋复辟时,他听说少一名“外务大臣”,便兴冲冲地毛遂自荐,自道与各国公使都有交情,可以说服他们承认复辟。及至“拜印上任”,第一件事就是奔东交民巷,分访各国公使,要求承认,当然碰了一鼻子灰。后来又要求使节团出面调停战事,亦遭峻拒。好些“议政大臣”对他不满,认为他太无用,只一味会吹牛,误了大事。由于风评如此不佳,段祺瑞左右,便拉了他来凑数。好在他的外国朋友不少,不必托庇使馆,只要一进东交,便不愁没有藏身之处。
最倒霉的当然是被捕的雷震春、张镇芳、冯德麟,其中张镇芳霉气最重。雷震春有段芝贵,冯德麟有张作霖保,只受了几天牢狱之灾,张镇芳就不同了。
张镇芳自恃与袁世凯为中表兄弟,而且为人刻薄,所以一向人缘极坏。由于段祺瑞在袁世凯窃号自娱时,不肯盲从,结怨更深。这一次天网恢恢,以复辟祸首被捕,没有人肯出面保他,更没有人为他到段祺瑞那里去求情。于是天津地方法院公事公办,押在看守所,家属请求保释,批示不准。
这一下只好请律师。当时京津一带最红的一个律师叫汪有龄,字子健,杭州人,以日本留学生在民国元年当过司法部次长,好些庭长、推事是经他的手放出的。他之能获得当事人的信任,这一点很有关系。张家请他辩护,亦就是看中了他在司法界的这层渊源之故。
汪有龄心想,复辟祸首,身系囹圄的,只有张镇芳一个,以后也不会再有人被捕。所以办了张镇芳,就等于办了全部祸首,此案必为全国视线所集。“千夫所视,无疾而死”,为了满足社会的疾恶情绪,张镇芳判罪绝不会轻。案子既不会轻,而且替复辟祸首辩护,必挨小报的骂,因而敬谢不敏,借口是他要忙于竞选。
越是如此,张家越要请他,托出好些朋友来打招呼。汪有龄勉强松口了,提出的条件是公费十万元先付,辩护到不判死刑。张家无奈,决定接受。
案子审得很快,判了十年徒刑。张家要求上诉,汪有龄说:“不判死刑,我的责任已了。上诉请你找别人。”
“还是要请汪大律师帮忙。”
“那得另外算公费。”
“是,是!”张家也豁出去了,“请汪大律师吩咐一个数目,马上送过来。”
汪有龄总算还讲“职业道德”,当下很诚恳地说:“我老实告诉你,这一案想改判无罪,是绝不可能的事。上诉就算不被驳回,至多也不过减个两三年。判十年与改判七八年,并没有多大分别。不如放弃上诉,表示悔罪,等事情冷一冷,托个大有力的人出来,请求特赦,不过一年半载的牢狱之灾而已。如果一上诉,将来请求特赦的文章就不好作了。”
张家将这番话转告张镇芳,问他的意思。张镇芳认为极有道理,告诉他的家属,不妨找倪嗣冲出面,请求特赦。
倪嗣冲是最幸运的一个,当时发起复辟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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