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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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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美,你去中原后,有没有想过这里。”

肖兰摇摇头:“师父救了我,我在帝鸿谷待得也很好。”

肯定还是有不适应和想念的,?不然这么多年过去,仍然能说一口流利的家乡话,一定是不曾忘记过这片大漠。沈柠想,洛小山没有担心错,她这弟子确实极重感情,只为了一个人,就能放弃所有习惯。

“对了,这个还给你。”

沈柠取下耳钉,绿宝石的光芒漂亮得就像肖兰的眼睛。

“今天真的不好意思,我哥应该是小时候被打坏了头,常年脑子不清醒,他不知道你们的规矩,不小心让你为难了,你别和傻子计较哈。”

肖兰接过耳钉,垂着眼:“我们的规矩?”

“我听说你这耳钉只能送给心上人,很珍贵,还是我听错了?”

肖兰笑笑:“没错,而且这耳钉一辈子只能送给一个人。”

沈柠:“……”

“你不懂这边的语言,戴着这个,别人见到才不会伤害你。”

肖兰重新替她戴上,凑过来时微微偏头,额前的发垂落,注视着沈柠的眼神格外认真。

沈柠避开目光,讷讷说:“谢谢,那等出了这片沙漠,我就还给你。”

肖兰:“……嗯。其实不还也行,反正我也没人可以送。”

好伤感,这话说得就太惨了,好不容易嗑的超年龄差年下cp已经be,肖兰这么年轻就死了情缘,怎一个“惨”字了得。

沈柠看他神情落寞,那么大个儿的男孩子,不自在起来竟然有几分可怜,好像特别英俊的孤狼在默默舔舐伤口,心想你我倒是差不多,都是失恋组。

“你……别太难过,你师父肯定希望你能找到自己的归宿。”

“你也别太难过,如果你还想着柳公子,我陪你去把他找回来。”

沈柠看着远处逐渐隐没的落日:“我已经不想他了。”

肖兰也看着远处的天地交界,取出一个没见过的乐器,像是微型的笛子,很小,其中一头像是花苞。

“我给你吹个曲子吧?”

乐曲呜呜响起,和肖兰的声音一样低沉厚重,曲调悠扬和缓,在这片大漠上荒凉又温柔。沈柠莫名觉得,曲子和肖兰很配。

“这是什么乐器?”

肖兰取下那支奇形怪状的小笛子:“是大漠上常吹的一种,听到的人一生都会情路顺遂。”

“那不太准啊。”

他深吸了口气,鼓起勇气:“以前是没能吹给你听,现在你听到了,往后一定会有人好好照顾你一生。”

沈柠:“那我……谢谢王子殿下咯?”

于是两人都笑了起来。

芙蓉城和飞仙教说是邻居,其实地理环境大相径庭。飞仙教地处无垠沙漠中的一座古城,芙蓉城则建在姑射山上。

芙蓉城曾是荒海最繁华的城池之一,整座城的主色调与山川一致,是很干净的藏蓝。飞仙教的古城是很古朴,可要和芙蓉城一比,就跟土疙瘩一样。

可惜自从琼姬与涿鹿台反目,来往此地的十二城旅人少了很多。入城要道从当年的繁华,渐渐破败到只剩一个喝茶的简陋棚子,老板的家就安在芙蓉城,若非如此,也没办法在这地方苦苦支撑。

茶棚外就是入芙蓉城的必经古道,道路宽阔,能供四五人并行,可以想见当年人马车队的繁盛之景。

琼姬性情刚烈,当初与涿鹿台和其余十一城反目,如今虽然请人来赴宴,仍然时不时要给其他城找不痛快,所有入城之人都要一个个排队出示请帖,堆了大批人积压在城门外,连带这几乎要关张大吉的茶摊上都坐着不少客人。

最好的七、八张桌子被鹧鸪天的妖娆男女们占据,那群人辨识度极高,不仅打扮得花里胡哨,男女都快趴在对方身上,调笑传情,搞得光天化日下一个好好的喝茶棚子,差点儿成了不法场所。

稍远一桌坐着四个用布巾裹得严严实实的旅人,连头发丝儿都没露出来。最里面趴着一个满头白发的男人,整个人一滩烂泥一样俯在桌上。据老板说,那白发人自从很多天前就经常在这里喝酒,给的钱多,话也少,他也就放任不管。

鹧鸪天这些男女年纪小,又压不住兴奋,虽然是情|报|机构,但着眼点总在各类情孽纠葛上。一群人莺莺燕燕坐在这儿不久就按耐不住,开始八卦起最近的大料。

“哥哥知不知道,这位芙蓉城的琼姬仙子忽然办喜宴,是和哪位结的亲事?”

“你知道?”“啊呀快说快说,别卖关子!”

“是明心仙子洛小山!说起来琼姬真是丢咱们阴阳道的脸,明明这些年潇洒的不行,和那么多美男美女似有若无地暧昧,怎么到头来忽然就要成亲啦?老情人儿都死了他这成的哪门子亲?我都不想来赴宴,晦气!”

那四个蒙斗篷的其中一个杯子直接掉到桌子上,怀里的小雏鸟顿时叽叽喳喳叫嚷起来。倒是远处那白发人仍然昏睡,明显醉得不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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