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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5章 改革大都督府(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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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靖康之耻相比,后果是完全不同的。

经过研究,张准决定以都督府作为军政合一的最高统治结构,自己担任大都督。大都督府下面管辖数个部门,分别是军务部、政务部、财务部、法务部、工务部等,分别负责不同的事务。

军务部包括参谋部、情报司、猫眼司、装备司、医疗司、伤退司、后勤司、造船司等部门。参谋部主要负责虎贲军的组织、训练、指挥、作战等。情报司和猫眼司都是情报机关,负责搜集情报。装备司主要负责武器装备的研究和生产,包括炼铁、虎贲铳生产、火炮生产、火药生产等。

医疗司主要负责医疗事务,包括建立卫生制度,收容伤病员等。伤退司主要负责伤残及退伍军人的安置,还要负责新兵的基本训练。后勤司自然是负责所有后勤物资的生产、集中、运输、管理等。造船司自然是专门负责海军战舰的设计、制造、维修等。

军务部的总负责人,自然是张准本人。军权是绝对不能旁落的,只要是人都知道。没有人会跟张准争抢这个职务,除非是觉得自己活得不耐烦了。

在各个司之外,军务部下属还有一个军事委员会,包括张准在内,总共有十三名委员。这些委员都是虎贲军的头头,包括各个军种的主要指挥官在内。杨致远、郝林勇、杨国华、周正宇等人都是其中的成员。有大的战事,张准会召集军事委员会的所有成员,一起讨论研究。

政务部的架构比较复杂。政务部囊括了所有的政务、经济、科技方面的管理事务。下属的机构,包括内政司、精盐司、军田司、民田司、科技司等。政务部的组织架构,是最庞大的,人员也最多。

按照张准的设计,政务部应该有一个尚书,数个侍郎或郎中。高弘图本来是尚书的最适合人选,他的大局感是比较强的。但是,高弘图本人坚持不担任公开的官职。因此,这个尚书的职务,暂时空缺。刘航、刘宝玉、侯山平、杨立仁等人,都是侍郎或郎中。职位没有高低之分,只有分工的不同。

作为最主要的内政部门,政务部当然要有大量的骨干。田枫、刘广新、宋应升、宋应星、冯梦龙、张煌言、阎应元、陈明遇、冯厚敦、徐正明等人,都是政务部的储备人才。其中,宋应升等人都担任了地方知县。莱州府知府王铭宇,登州府知府张慎言,都是政务部的直接下属。

在政务部的下面,同样设置有一个政务委员会,包括张准在内,同样是十三名的委员。遇到重大的政务需要决策,会召集全部的委员进行商议。这些委员,当然是政务领域的骨干,包括张准、高弘图、张慎言、王铭宇、刘航、刘宝玉、杨立仁、侯山平、周一鸣、田枫、刘广新、杨锐锋等。

财务部包括财政司、审计司。财政司主管财政收入和支出。审计司负责审计各项费用的开支。财务部的总负责人,当然是杨映菡了。杨映菡本身能力不是很强,因此需要多人协助。姬玉情对财务管理,也算精通,有她协助,杨映菡就不会感觉到吃力了。

法务部包括法制司、监察司。法制司主要负责各项法令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如《均田令》、《军田令》、《户籍令》、《经商令》等。随着虎贲军控制区域的扩大,这些法令都要不断的完善。同时,针对新的情况,也要制定新的法律。张准准备用几个月的时间,制定一套相对简单的法律,然后颁布执行。

其实,明代不是没有法律。相反的,明代的法律,还非常的完善。《大明律》总共有30卷,460条,包括五刑、十恶、八议等各方面的内容。即使在后世看来,大明律也已经是相当的完善了。

遗憾的是,完善的法律,不代表严格的执法,更不代表公正的执法。至于其中的原因,就不必细表了。每个朝代都是开国之初,法令的执行比较公正严明,慢慢的就开始产生惰性,逐渐腐败,最后荡然无存。有的朝代开创不过几十年,就已经腐败透顶了。

《大明律》相对之前历朝历代的法令,最大的特点,就是加重了对贪官污吏的惩罚。要说对付贪官的腐败,朱元璋的狠劲儿谁也比不了。据《大诰》记载,明代光是酷刑就有数十种之多。有族诛、凌迟、极刑、枭令、断手、刖足、阉割、剥指、剁趾、墨面、文身等等。此外,朱元璋自己还发明了不少令人发指的刑法,如“铲头会”、“刷洗”、“抽肠”。

所谓“铲头会”,是将五至十名囚犯推入预先挖好的坑中,用土埋至颈项,只把脑袋露出地面。然后,刽子手用特制板斧排将砍去,往往一板斧下去,便有数个人头落地。

所谓“刷洗”和“抽肠”更加叫人毛骨悚然。前者是将犯人全身赤裸地绑在一张特制的铁床上,用滚烫的开水往犯人身上浇。顿时,犯人被开水烫得皮开肉绽。接着,行刑的刽子手,手持铁刷,在犯人烫烂的身体上用力刷去皮肉,直至露出白骨,“至尽而死”。

后者则是将犯人剥去衣服,高吊在特制的架子上,刽子手用铁钩从处伸进犯人体内,将其肠子钩出,再将肠子的一端系在石头上,旋即松手,此时“尸起肠出”,犯人便被活活地刳肠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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