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154节(2 / 3)

加入书签

道,“我来看看你们买了什么酒。”

打开编织袋,程亮从里面拿出装酒的盒子,举高眯起眼睛念道:“茅-台?!你们买的是茅台?”

从王芳手里抱过闺女的程蔓转身,点头道:“嗯,怎么了?”

“这、这、这酒贵啊!”程亮激动得说话都结巴了,“蔓蔓,咱能开一瓶这个酒不?”

“想喝?”

程亮毫不犹豫:“想!”

程蔓呵呵道:“你刚才不还嫌弃我们去侨汇商店买这些吗?”

“我那不是不知道你们买的白酒是茅台吗?”他要是早知道,肯定不说这种话,程亮眼巴巴地看着程蔓,“或者你卖一瓶酒给我?”

程蔓问:“这么想喝?”

“想。”程亮毫不犹豫点头。

程蔓又看向方江:“想喝吗?”

方江跟程蔓不太熟,表情有点犹豫,不过再对上程亮充满暗示的目光后,他也点了下头:“想。”

“既然你们想喝,我可以用合作账户的钱买一瓶,但这酒现在不可能开,如果八月份你们修好的手表数量能超过七月份,月底就开一瓶给你们喝。”

程亮问道:“如果没超过呢?”

程蔓微微一笑:“工作没做好,你好意思喝茅台吗?”

程亮心想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可看着程蔓脸上的笑容,他不敢说出口呜……

作者有话说:

今天只有一更。

之前作息没调整过来,我现在是白天犯困晚上熬到两三点,头发也大把的掉,我准备再花几天时间调整一下,所以这几天不保证双更,不过我会尽量多写,希望大家能谅解。

明天见……

吃软饭

作为白酒中的顶流, 茅台的诱惑是很大的。

接下来一周时间里,两人修了五十六块表,平均下来每天修八块。其中程亮日修理数量稳定在五块, 方江每天差不多是三块。

有这样的速度,不仅是因为两人的修理速度都有所提高, 也因为这批收回来的手表, 其中两百多块都是问题相对没那么复杂,程亮为了冲速度,自然会先修问题简单的手表。

而方江虽然是冲着学东西才跟他们合作,但也想挣钱, 所有他会在保证每天修三块手表的基础上,再抽出一到两个小时的时间学习。

两人这么勤劳,程蔓自然也不好意思偷懒, 每天骑着自行车走街串巷去卖手表。

嗯,随着生意规模扩大,程蔓现在的销售范围已经不局限于机关单位和家属院,几个大的国营厂她都会去。

她最近常去的是钢厂的家属区。

钢厂是临江数一数二的大厂, 光正式职工就有好几万,家属区可比机械厂大多了, 里面住的人也多, 相应的客流量也不会小。

虽然这两年下海经商的人很多, 隔三差五有万元户上报纸, 但国营厂正式工仍是顶顶体面的工作。

因此, 在国营厂上班的人都比较爱面子, 老一辈可能还好, 节省了一辈子, 到老也舍不得花用, 年轻人则不然。

尤其是那些工作没几年,婚事没着落的单身青年,很多都爱攀比,手表自行车他们总要装备上一样。

但工作没几年的年轻人都没什么钱,而手表自行车都是大件,哪样都得百来块,他们想买,至少得省吃俭用半年,还不一定弄得到票。

所以二手手表在钢厂家属区特别好卖,尤其是那些外表保存得比较好的手表,每次来不到半小时就能出光。

需要半小时还是因为通信不便,程蔓每天来摆摊的时间也不那么固定,要是能像几十年后那样通过网络购物,开售秒空不是问题。

当然,如果科技发展到了那程度,二手手表也不会有那么多人抢,这又是个悖论。

话说回来,到钢厂卖了一段时间手表后,程蔓就发现在这里卖得最好的表,不是那些便宜的,而是售价高但外表保存得比较好的。

这事很好理解,保存好的手表能当成新的显摆,看着旧的手表虽然便宜,但显摆不成,对那些来买表的小年轻来说面上有光更重要。

没得选也就算了,可程蔓去过一次钢厂家属区后,就在那附近扎了根,虽然时间不固定,但她每天都去,大家当然要选择看起来更新的表。

发现这一点后回到家,程蔓就跟程亮说了这事,让他修表的时候注意挑选一下,先修保存较好的表。

所以最近一段时间,程蔓在钢厂家属区卖的都是七十一块的表。

于是八月份第一周,他们的毛收入高达三千九百二。

方江修了二十一块表,需要结给他两百一,剩下的零头留在合作账户,整数两人分账,程蔓分得九百,程亮是两千一,而共同账户剩余一千七。

到第二周,他们手头保存较好且比较好修的手表没有那么多,两兄妹商量后决定先赶速度,所以这周程蔓卖的手表售价五六十的比较多,七十的一天也就一两块。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