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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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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身挨回椅背,姿态松散,词锋却锐利:“你都已经查到了,还用再问?”

居委会

在已有涉及国家秘密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法院仅对国家秘密做有限形式审查。即便认为行政机关陈述的不公开理由难以信服,也只能作出“重新答复”的程序性处置而非“责令公开”的实质性判决。

同时,基于司法谦抑性,法院在审查国家秘密的认定是否合法时,对待行政机关的定密决定也是十分谨慎,甚至于退让的。这是因为政府信息浩如烟海,涉及的专业事项庞杂。与行政机关相较,司法机关不具有专业判断优势。

梁渠很清楚这两点,所以他表现得胜券在握,并对滕怡静种种耀武扬威的行为感到轻蔑和好笑。或许在他眼里,滕怡静不但是个刁民,还是个法盲。蚍蜉撼树,不自量力。

律所在和当事人正式签订委托合同前,首先会履行一个风险告知义务。告知其官司有输有赢,无论是输是赢,已经收取的律师费均不予退还。即便如此,大多数人还是会毫不犹豫地在合同上签字。因为很多案子输赢都是五五开,百分之五十赢的可能性已经足够让人为之一试。

可滕怡静要求冠圆街道办公开谅解协议的这一诉讼,几乎不可能赢。

应该没有人会硬着头皮去打一场注定会输的官司,及时止损才是正解。

趁滕怡静还未向法院递交起诉材料,唐秋水觉得有必要把她查到的这些告诉滕怡静。

她把败诉风险一五一十地发给滕怡静,本以为会听到她说“那算了”“不打了”“再忍忍”之类的丧气话。可滕怡静却像是没看到似的,直接发来一份压缩文件,并问:唐律师,这是我准备的证据材料,你看看有哪里需要调整的?

很大一部分人打官司都是一时气不过,等气消了就会觉得没有这个必要。唐秋水不想滕怡静到后面对今天的决定追悔莫及,于是她重复了一遍上面的劝阻之言。

这下滕怡静终于正面回应,她的立场依旧坚定:没关系,不试试怎么知道会不会有奇迹发生。

唐秋水微怔,因为女人这股迎难而上的执念。而她话语中的“奇迹”二字似有魔力,为重重思虑所蔽的果敢与热血在须臾之间全部复苏。

唐秋水不再多言,引?s?用滕怡静发来的文件包,回复:我看一下,改完发您。

滕怡静的证据准备得很齐全,但是内容和顺序都很乱,当中还有不少重复或者与本案无关的文件。

唐秋水仔细梳理了一番,按照证明目的将能用得上的证据分成好几组,做出了一份清晰完整的证据材料。

在做这些的中途,她无意间瞥见了那个被她丢在一旁的利冲认定和处理规则。标题上明晃晃的几个大字,如一双犀利的眼,正居高临下地审判着她的所作所为。

唐秋水心一颤,先是手忙脚乱地去拿其他文件把它压在底下,后又跑到茶水间猛灌一大杯水转移注意力。

做贼心虚,掩耳盗铃,好像眼睛看不见这东西就不存在一样。

唐秋水不是唯心主义,她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但架不住心里有个声音一直在教唆着:就帮滕怡静弄完证据。等她立案成功,你一定不会再插手了。

就这样,唐秋水一敲回车键,把证据定稿pdf给滕怡静发了过去。

好在滕怡静接收到,对她表示了感谢之后,有段时间都没再联系她,唐秋水暗暗松了一口气。

另一边,梁渠也没有闲着,他受冠圆街道办所托,抽空去了趟新北花苑居委会。

居委会办公室设在小区进门第二排单元楼中间,底层一楼,很不显眼,甚至有点突兀,就像是通畅规整的平面无端凹进去了一小块。

梁渠找了好半天才找到大门,走近也不容易。

周围的其他地方都整齐栽种着绿植,高一点的是山茶球,矮一点的是毛鹃。山茶艳红,热烈欲燃,浓得令人睁不开眼;毛鹃虽素,却也不顾一切地争先窜出,压倒繁枝密叶。红白相映,碧草如茵,缤纷如斯。

唯独这间办公室的大门口,杂草丛生,野蛮疯长,似乎很久未经修剪和打理。

两种截然的景观同时落入眼帘,给人一种很强的割裂感,就仿佛是硬把两篇风格迥异的文章缝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不伦不类的合撰作品。

梁渠有些弄不明白,到底是因为常年无人登门所以潦草至此,还是因为极难蹑足所以劝退一众人,又或许互为因果?

站着往里看,办公室的门窗紧闭,梁渠朝里面喊了声:“有人吗?”

片刻后,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人给他开了门。

看到梁渠的第一眼,这人流露出的目光并不友善,就如同一个洁癖人士看到了落在洗手台上的灰尘那般,下意识地抗拒与嫌厌。

梁渠笑一下,礼貌开口:“您好,我找居委会刘主任。”

“我就是,你有什么事?”男人始终与梁渠保持着一个安全距离,很显然对他心存戒备。

不是第一次和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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